竺可桢日记 (1947年)11月11日 星期二 杭

晨睛54°,下午62°。
杭 晨睛540 ,下午62 0 0

  晨参加讲师助教代表与自治会干事会二
  晨六点半起c 上午作函与英国Kent 省David’s College 主任D. J. SehO\飞九点半至电机系教室,讲师助教会干事谭天锡召集学生自治会代表、干事谈话,教(员)(授〕中请邦华与步青二人。讲师、助教中周本湘、杨士林劝学生弗罢课过久,章作藩赞成本星期罢课。余警告学生,如再派人至之江大学煽动罢课,必滋事端c因今日与李培恩通电话,知昨有学生卅余人,内女生二人,赴之大贴标语,并劝罢课,自t午九点直至下午→点,秩序颇难维持云云c余先出。至图书信一走,馆中学生人数较平日稍多,然亦不拥挤c 午后阅公文。今日下午王仁东太太及允仪来。家玉患腹痛,疑是盲肠炎,明日将去医院割治。徐家齐借李浩培来,知哪伯瑾等三人已委徐为律师。渠系民社党党员,在校为副教授兼任,昨已与三生晤谈一次。五点接高等法院递来之起诉书,系检察官李载彭出名。犯罪事实指邸伯瑾、陈建新、黄世民二人: (一)假新潮社组织勤耕农场为经济来掘。(二)组织浙大学生夺取自治会重要职位,藉与”学联”通声息c (三)组织读书社阅读《毛泽东七大文选》等书。其罪名已确立,故予以去公诉云云。余即电话报告鲍祥龄律师。鲍谓下午三点至监狱看三生,尚未接通起诉书,校中所得乃副本也。
  晚谷超豪、杨振字来谈。余告以起诉书巳到,并正在缮写复本,于九点可交与自治会一份。八点十分借邦华去省政府晤沈成章及雷法章,知日来湖大学生每日遣人至杭高、艺专、之江等宣传煽动罢课,影响秩序。余今晨虽巳告诫而诸生置若罔闻,以后难〔免〕不发生事端。省政府所顾虑者,尤在公开审判时包围法庭,以及公葬、游行等事。九点回。八点曾得南京凌纯声电话。
  接梁德荫函谭超复、G. P. Tuttle (U. of Ill. )、王仁东、陈汉兴、C. P. Brooks 、宝望、叶德生函
  寄D. J. Sch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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