竺可桢日记 (1941年)11月21日 星期五 遵

雨。晨8°。?今日为防空节。召学生王政先来。

遵雨。晨8°。•今日为防空节。召学生王政先来。

  晨未五点即为松儿所闹醒。允敏每晚必起二三次,每次一二小时不等,苦不堪言。六点半起。八点半至校。中午回。二点至校。召学生王政先来。余责其不应任意报告宪兵营令其派人至校中提徐永庆,因以后无论学生教职员将元保障,可以被宪兵随时捉去,而始作俑者王生将任其咎。且渠亦一元证据可以指明金戒系徐妈或徐永庆所偷也。渠亦承误差,大哭而去。
  五点回。晚阅筑教厅转来附中王惠贞等捏造全体附中学生告胡建人贪污渎职案,所举贪污六点: (1 )所收教部及省津贴凡十七八万元,收支从未公布。(2) 膳费、制服费六万元,用浙大校车经营米生意,与筹备处朱北温、欧阳麟辉开协力商店。(3) 用廉价收买湄潭木料、砖瓦转售与贵州建筑公司。(4) 捕中兼任教员上学期有廿人之多,而专任只六人,无军训教官、训育员、级任导师、国文、劳作等专任教师,所有空额尽饱私囊。(5 )收学生学费年五千余元,图体费一千七百余元,但元球可打,无报可阅;收实验费二千元,无实验;第一学期元劳作教员,收劳作费一千六百元;灯油费三千元,而四人共一灯;杂费二千六百元,无开水可饮;第-学期制服费一万二千余元,移作生意资本;损失费一千七百余元,不予退还。(6) 平时迫令劳动服务,尽作修理报销。此外尚有渎职四款: (I )克扣伙食,营养不良;(2) 不设备医药,致高一女生章尚辉死于非命; (3 )随便放假及任用私人、摧残教育各数款。又谓部派王仲和与厅派郑丙炎均系建人之同学,故须另派员澈查。同时尚有校医彭乃崎控告案一起,及附中学生何济余等控告案一起,均由教厅发来。
  接张心-、孙斯大、唐山校友会、储润科函教厅查胡建人被控案何志学、胡振锋、蔚光寄蔚光、楚自二人合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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