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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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旭华(1915-1950)
李旭华,原名李祥顺。民国4年(1915)8月出生于萧县黄口区新庄寨西北门外的西北门村。其父李繁训,毕业于徐州第七师范学校,是小学教员。李旭华青少年时期随父读初小,后到黄口读高小,再后转徐州中学实验小学。19年(1930)李旭华高小毕业,考入省立徐州中学。26年(1937)考入浙江大学化学系。入学不久,日本侵略军侵占上海,浙江大学迁往天目山,这时李旭华离校,来到丰县。
民国27年(1938)5月日军侵占徐州后,李旭华自带一支匣子枪,参加了农民自发组织的抗日武装。7月,李旭华转而参加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成立的抗日人民义勇队第二总队第三支队,任警卫班班长。10月,李旭华调到二中队任指导员。后经组织准许,李旭华带领部队参加了国民党的丰县常备队,被编入丰县常备队第九中队,任指导员。
民国28年(1939)6月,李旭华经王效斌、李性真介绍,参加中国共产党。
民国29年(1940)6月,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冀鲁豫黄河支队反击丰县常备队的战斗中,李旭华带领百多人及其全部武器装备,参加了黄河支队,任黄河支队二团十二连副指导员。8月,李旭华调至一一五师教导第四旅军政干校学习。
民国31年(1942),李旭华调单县抗日民主政府任一科科长。33年(1944)调任华山县抗日民主政府秘书并兼民政科长。35年(1946)任华山县大队、砀山县大队、单虞县大队组成的三县指挥部副指挥长。36年(1947)任华砀县县长。37(1948)春调任单县县长。
1949年春,李旭华奉命南下,从山东菏泽出发,徒步行军到达江西的景德镇,在中共浮梁地委任地委秘书长兼景德镇市政府秘书长。秋,奉命至贵州,分配到毕节地区的金沙县任县委书记兼县长。1950年2月,李旭华为保卫金沙县城,率军与叛匪作战,不幸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