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学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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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学尧,1977年4月出生于浙江省瑞安市。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凯原青年学者)、博士生导师,上海市法学会法社会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交通大学资政研究中心主任,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法社会学中心执行主任。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上海市曙光学者、上海市浦江学者、上海交通大学晨星A类人才计划被资助者。主要从事法律与认知科学、法治理论、司法制度、正义理论、政府规制、法律职业(括法学教育、职业伦理和企业法务)、比较法(澳门法与巴西法)以及教育法的研究。
2005年毕业于浙江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位论文获教育部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提名奖);2006年至2009年在中国政法大学从事人权方向的博士后研究。2006年破格晋升为副教授;2008年在最高人民法院挂职进修;2009年至2010年担任凯原法学院院长助理,主管科研与外事工作;2011年破格晋升为博士生导师;2012年底晋升为正教授。2010年5月至2011年度在耶鲁大学法学院访问研究;2011年5月至2012年2月在威斯康辛大学法学院访问研究。2010年度获得上海市曙光学者称号;2012年被聘为上海交通大学凯原青年学者,并获得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称号;2014年获得上海市“浦江学者”称号。
已在《中国社会科学》、Fordham Law Review、《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等国内外权威学术期刊发表过二十多篇学术论文。曾受邀在哈佛大学、耶鲁大学、波恩大学、中南政法财经大学、厦门大学和台湾大学等境内外大学做过专题学术报告。代表作有《认知流畅度对司法裁判的影响》、《法律职业主义》、《司法改革中的法律职业蓝图(1998-2008)》、“The Learning Process of Globalization: How Chinese Law Firms Survived the Financial Crisis”、《法律发展的结构性平衡》、《迈向整合视角的法律认知科学》以及《非道德性:现代法律职业伦理的困境》等。学术成果多次获得上海市社科优秀成果奖。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上海市哲社系列课题、上海市哲社专项课题、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纵向、横向项目十多项。

【主要经历】
2013.1至今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
2011.9 至今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博导
2014.12-2016.8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
2014.10-11 纽约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2006.8 -2013.1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导(破格晋升)
2011.5 - 2012.1 威斯康辛大学访问学者
2010.5 - 2011.5 耶鲁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2009.7-2010.7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主管科研与外事)
2009.11 剑桥大学公法中心访问学者
2008.2-10 最高人民法院挂职进修
2006.5-2009.6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
2005.8-2006.8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讲师、科研与外事秘书
2002.6-2005.9 浙江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学习,获博士学位
1999.9-2002.6 浙江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学习,获硕士学位
1995.9-1999.6 浙江大学国际经济法学专业学习,获学士学位

【主要学术任职】
上海法学会法社会学研究会副会长
中国法学会法理学会理事

http://law.sjtu.edu.cn//TeacherDetail6.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