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部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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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1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教育部颁行《部聘教授办法》,实行“部聘教授”制度。由各大学各行各业的教授对本行投票推选,得票最多者被委任为教育部部聘教授。在大学任教10年以上,声誉卓著,对所在学科具有特殊贡献的教授,经教育部学术审议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成为部聘教授。部聘教授任期5年,可续聘。
1941年,全国大学共有30位教授被遴选为第一批部聘教授。其中沦陷区2人。
1943年,15人当选为第二批部聘教授。

姓名 学科 时任教大学
教师
苏步青(数学,国立浙江大学)
陈建功(数学,国立浙江大学)
王琎(化学,国立浙江大学)
张其昀(地理,国立浙江大学)
吴耕民(农学,国立浙江大学)
校友
柳诒徵(历史,国立中央大学)
梁希(林学,国立中央大学)
孟宪承(教育,国立湖南师范学院)
洪式闾(病理,江苏省立医政学院)